有關證券市場擬實施個股暫緩收盤新制對於期貨市場之可能影響,因恐市場有所誤解,期交所特此澄清說明如下︰
1.期交所現行最後結算日之最後結算價取樣方式,指數期貨取現貨市場(證交所)收盤前30分鐘標的指數價格共101筆(前25分鐘取樣100筆,加計13時30分最後一筆收盤價);股票期貨取現股(證交所)收盤前60分鐘之個股價格共221筆(前55分鐘取樣220筆,加計13時30分最後一筆收盤價),並以算術平均數訂定最後結算價。證交所未實施新制前,最後一筆取樣時間為13時30分,新制實施後,若遇部分個股延緩收盤,因證交所於13時30分時不會揭露收盤價,因此,期交所資訊系統須俟13時33分證交所傳送最後一筆收盤價格資訊,方能計算最後結算價。因此最後結算價取樣筆數及計算方式之制度並未改變,故現貨暫緩收盤新制不影響期貨市場最後結算價。
2.若遇證交所部分個股延緩收盤,考量證交所部分個股臨時延後收盤係屬特定狀況,並非常態,期交所經與期貨業者座談達成共識,期貨市場最後結算日交易收盤時間仍維持13時30分不變,僅最後結算價最後一筆取樣時間延至13時33分 。
3.至於期貨市場非最後結算日時,交易收盤時間為13時45分,且每日結算價計算方式為期貨市場收盤前1分鐘之「期貨價格」成交量加權平均價,與最後結算日之最後結算價係依證券市場標的指數或個股取樣計算方式,有所不同,故證交所該項新制不影響非最後結算日之結算價格。
註:若欲進一步了解,請參閱期交所去(100)年10月13日台期結字10003009560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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