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網頁瀏覽量

Q5:98年12月31日以前購買之境外未上市股票於99年度以後出售,如何計算所得?

A:按部頒所得額標準20%為所得額,或以成交價格減除原始取得成本及必要費用後,計算所得。
但98年12月31日以前購買之境外未上市股票,原始取得成本低於其98年12月31日之淨值者,得以該日淨值作為股票之申購成本,亦即未上市股票自申購至98年12月31日增益,不計入所得課稅。

如需更詳細內容資料,歡迎來電洽詢。謝謝^^

國外期貨 選擇權 統一期貨 手續費 開戶 營業員 業務員 台中 台北 台南 高雄 桃園 基隆 新竹 苗栗 彰化 雲林 南投 嘉義 屏東

警語:本網站所提供之資訊僅供參考。投資操作有其風險,輔助工具亦有其功能限制,本網站除善盡注意義務外,不負責任和盈虧,亦不保證最低收益。